疫情防控新阶段也有新要求******
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疫情防控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根据“乙类乙管”及防控措施优化调整相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相关部门发布了第十版防控方案和第十版诊疗方案。
第十版防控方案和第十版诊疗方案,意在基于当前各地感染情况,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切实维护民众身体健康安全,确保平稳有序实现转段。3年来,在与不同变异毒株的较量中,我国防控措施始终边研究、边防控、走小步、不停步。正式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当天,全国各地也根据此前中央有关精神,调整各类各项防控细则,积极主动为民众日常生活创造便利,努力恢复经济社会生产生活原有秩序。出入境不再限制、国内人员流动重新畅达、餐饮堂食陆续恢复、烟火气归来……熙熙攘攘的过年气氛填满了每个人的心。
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正式实施,也对我国医疗系统的应对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补充基层医疗人员力量,加强各类药物特别是小分子特效药物的储备,提升发热门诊和基层医疗机构新冠感染处置能力,加大力度推广疫苗接种等都将是今后一段时间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向。从长远看,进一步完善药物和疫苗研发体系,建立多点触发动态监测预警体系等,则事关我国公共卫生能力升级,同时也是补齐当前短板的工作目标。
当然,新冠病毒感染降为“乙类乙管”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新冠病毒感染仍是传染性疾病,仍有可能发生毒株变异等特殊突发情况。为此,第十版防控方案也作出应对措施,明确在疫情流行期间将综合评估,企事业单位、工厂等选择性采取居家办公措施,幼儿园、中小学和高等教育机构采取临时性线上教学等7条紧急防控措施。这也表明新版方案未雨绸缪,以最大限度保障民众身体健康安全,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者:珠定)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①短期对策与长效措施并举 坚决防止整村整乡返贫******
作者:郭君平、刘合光、曲颂,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要继续压紧压实责任,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这一重要论述是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精神的深化细化和实化,明确了未来区域性防贫战略应以脱贫不稳定村(乡)、边缘易致贫村(乡)为基本瞄准单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底线任务,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则是底线的底线,必须坚决防止整村整乡返贫。
整村整乡返贫,顾名思义,是指某一建制村或乡镇区域内同时出现较大数量的返贫人口;相较因变故或生计挫折所致的偶发性、零散型个体返贫现象,整村整乡返贫是外部风险冲击与群体贫困脆弱性共同作用的结果,兼具短期集中爆发、局部密集返贫、传染效应以及链式反应等多重特征,其发生机理与社会影响更为复杂,亟须引起各界更多关注和重视。
当前,受国际形势变化、新冠疫情反复、极端天气冲击、地质灾害多发以及政策缺位或退出失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来较大挑战。例如,部分地区出现农畜牧产品严重滞销、卖难问题,导致一批脱贫监测户的经营性收入大幅减少;部分地区外出务工渠道受阻,灵活就业岗位供应不足,导致一批脱贫监测户(被迫返乡)的工资性收入断崖式下降;部分地区为防控疫情实施了不同程度的交通管控,导致一批脱贫监测户的生产资料难以得到及时补充(经营成本上涨);部分地区遭受多种自然灾害,导致一批脱贫监测户“因灾返贫”等,不一而足。
那么,如何防止整村整乡返贫?这既需要短期采取保障性防范性对策,也需要长期采取长效性发展性行动。
从短期来看,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紧抓综合保障,兜底覆盖脱贫监测户的基本生计。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监测户,要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以及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农户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另一手紧抓防贫保险,及时化解脱贫监测户的生活生产风险。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脱贫监测户购买防贫保险。防贫保险立足“未贫先防”和“扶防结合”,通过“政保联办、群体参保、基金管理、阳光操作”的运作模式,以市场化机制筑牢返贫致贫“拦水坝”,可确保脱贫监测户的可支配收入相对稳定,从而有效解决边脱边返、边扶边增的“沙漏式”减贫困境。
从长期来看,应多管齐下,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强化产业帮扶。始终把乡村特色产业作为致富支柱,按照“因地制宜、依托资源、突出特色、连片开发”的要求,构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农业产业体系;同时,健全产业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产业奖补、技术指导、小额信贷、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脱贫监测户“嵌”入“产业链”,从而获得更多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是瞄准返乡脱贫劳动力,强化就地就近就业帮扶。主要举措包括开发公益性岗位稳岗、支持农村创业增岗、推广以工代赈拓岗以及壮大县域经济扩岗。
三是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让成员公平共享更多红利。新型集体经济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优化农村分配秩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均有积极作用,未来可在明晰村集体内部成员权的基础上,以股权为纽带跨村建立集体经济联合社,探索集体经济多村联营制,以最大化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四是开展“志智双扶”,提升脱贫监测户自我发展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志”与“扶智”仍是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这既是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对持续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庄严承诺,更道出了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所在。因此,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还应帮助脱贫监测户破除“等、靠、要”思想,不断增强“自我造血”机能。
“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之后,防范化解整村整乡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前提,各地尤其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应聚焦政策衔接,千方百计为薄弱村(乡)脱贫监测户增收创造条件,优化整合各方资源,下足“聚力增长”功夫,做实精准帮扶文章,稳步向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砥砺奋进。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1AZD035)和北京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对外传播力提升研究”(20LLGLC066)的阶段性成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