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剧《桂梅老师》剧照 光明日报记者 张勇摄/光明图片
十二年的苦寒磨炼
2009年,在云南英模先进事迹颁奖晚会上,云南省话剧院创作演出了王宝社担任编剧、导演的短剧《感恩的心》,这是云南省话剧院与张桂梅的第一次接触。
“从那时起,我们对桂梅老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创作一部以张桂梅感人事迹为题材的原创话剧,一直埋在云南省话剧院和王宝社老师心中。”导演常浩回忆道。在酝酿了十余年后,编剧、导演王宝社于2020年写下了话剧《桂梅老师》。
虽然有了好剧本,但摆在话剧院面前的仍是重重困难。
“第一难的不是资金、不是时间,而是没有演员。”常浩说,“我和宝社老师算来算去,终于攒够了4位老师、5位学生、3个孩子。面对缺少演员的困难,话剧院的演员们付出了许多汗水。在剧中扮演女高学生的李欣瑶已经能够在5位女高学生角色之间任意转换,准备随时顶上去。”
“一直以来,演员们的心中都有一团火。大家对桂梅老师的崇敬变成了一种责任,想通过话剧让更多人把心中爱的源泉激活。”张桂梅的扮演者,云南省戏剧家协会驻会副主席、国家一级演员李红梅说。
创作一部能留得下来的作品,需要沉下心来对人物、事件做深入的研究。2009年开始,《桂梅老师》主创人员便对张桂梅的事迹进行持续不断地追踪,12年间,积累了400多个相关素材,通过长期观察、提炼、演绎,形成了有深度、有温度的作品。
李红梅多次到华坪采风,从早到晚,跟着张桂梅查寝、家访、开校会,用脑用心用笔记录着她的言谈举止。她凭借着12年来对张桂梅的观察与了解,成功塑造出了桂梅老师这一形象。
“桂梅老师身上让我感触最深的品质就是坚守。”在剧中饰演宣讲队成员等角色的章超说。
把英模人物塑造得有血有肉
创作英模人物题材的戏剧,难点在于如何塑造一个真实可信、有血有肉的典型形象。桂梅老师真的形体、真的情感、真的病痛,都真真切切地展示在舞台上。
“《桂梅老师》从普通人的视角观察英模、从生活的细节中发现英模的方式,构成了这部作品的艺术特色之一。”《文艺报》新闻部主任徐健说。
2021年6月《桂梅老师》在云南昆明首演以来,云南话剧院收到了许多反馈,其中一条留言这样写道:“你相信光吗?看完话剧《桂梅老师》,让我相信一件事,人皆可以为尧舜。”云南省话剧院院长马捷看到之后十分感动:“剧中的英模人物形象,让大家觉得可亲、可敬、可学,是对我们最大的认可。”
“主创们立志突破同质化,从客观生活出发,从真实人物出发,运用逆向思维的普遍性、批判性和新颖性,抛掉概念化,提纯化的老套,把桂梅老师塑造得很真实、很生动、很感人。”剧作家、戏剧评论家欧阳逸冰如此评价。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江红说:“时代需要英模来激励人们,《桂梅老师》诠释了大爱无疆的精神,讲出了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
《桂梅老师》为何能从西南边疆脱颖而出
如何开拓市场、票房?文艺院团的价值何在?这些问题也曾经困扰云南话剧院。
“中央关于文艺来源于人民、文艺要服务于人民的要求,给我们指明了创作方向,激励我们去讴歌时代、讴歌人民、讴歌英雄!”马捷说。于是《鲁甸72小时》《农民院士》《桂梅老师》等优秀舞台作品在云南话剧院陆续诞生。
如今,《桂梅老师》已分别赴北京、重庆等10多个城市和云南省演出60余场。2023年,该剧将启动第二轮全国巡演。
《桂梅老师》为什么能脱颖而出?
王江红表示,《桂梅老师》的成功,得益于近几年来云南省实施的“云南文化精品工程”“云岭文化名家工程”,重视运用文艺形式宣传张桂梅等先进典型,在全省遴选出一批重点创作扶持作品建立项目库,首批入库6部作品中,以张桂梅事迹为题材的就有3部,《桂梅老师》名列其中。云南对项目库作品建立专家帮扶机制,对《桂梅老师》等重点作品进行指导扶持。
“正因为这些文艺政策的鼓励和培育,激励了云南话剧院等文艺院团和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文艺精品的热情,才涌现出《桂梅老师》等一批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王江红感慨地说。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7日 09版)
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
作者:徐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近年来,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两者承前启后相互衔接,在确保“十四五”时期“一规划两纲要”的统一协调的基础上,为构建更加完善更加与时俱进的法治中国,绘就出了宏伟蓝图,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引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法治中国建设是中华民族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光荣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中华民族必须面临的一场自上而下的深刻的社会变革。法治中国建设是我们党和国家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重大工作,必须加强党中央对这一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是领导一切的,这是新时代党建实践的升华,对党建理论认识的一次重大飞跃,也是建党百年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党领导一切自然包括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法治工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的作用,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造福人民,所以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是确保法治工作正确方向的前提,是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走向成功的根本保证。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一体推进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政治和法治关系在党的建设中的集中反映,关键在正确认识党和法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必须抓住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并以此为一切活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
社会主义法治之所以能固根本,长期造福人民,历史和现实都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它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心声。新中国成立之初,就通过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我国法治化进程全面提速,民主化进程全面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立足我国实际,在更高起点上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有序推进。与此同时,党中央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我国法治建设全面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党中央从战略部署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新的战略部署,注重从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等方面全面系统阐述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些将进一步促进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的发挥。
党的领导是破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的重要法宝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首先必须要搞好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外交等,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领域各环节,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当今世界局势变化多端,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期,改革攻坚的深水期,发展稳定安全任务艰巨繁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领域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问题不断凸显,改革发展面临许多难啃的硬骨头、难铲的绊脚石。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时候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们破解法治领域一切改革难题的前提。坚持党的领导,要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讲政治和讲法律的有机统一,要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要不断提高对新时代党的思想理论的政治领悟力,要不断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政治执行力,这是我们破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的关键。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只有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牢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自信自立、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才能充分发挥党协调各方力量资源的优势,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才能攻坚克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才能迎刃而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要破解法治改革领域的难题,必须加强立法,立法必须科学,科学立法是解决一切难题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基础,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关键,四个方面紧密联系互为支撑。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要立足于制度完善,着眼于体制改革,致力于机制创新,要全面深化司法领域的改革,为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建设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法治与政治难舍难分,任何形式的法治都是以一定的政治理论、政治逻辑、政治立场为支撑的,任何时代的法治都会深深地打上那个时代的政治烙印,法治本身是一种具有鲜明时代色彩的政治形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确保我国法治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着力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入法”就是将党的领导这种制度形式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让党的领导于法有据,通过法律明确党的领导地位,规范党的领导活动,有序推进党的领导法治化。“入规”就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来保障党的领导地位,推进党的建设,强化党的职责,全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律和制度是全面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双重保证,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主导立法的作用,突出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快推进立法体制改革和立法机制创新,全面加强新时代的立法工作,特别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重视新兴领域立法,完善涉外领域立法,将新时代符合党的主张、人民意愿的新理念新思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法治准则,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我国法治建设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
为了更好地保证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领导,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时刻牢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立法机关要紧扣国家发展的实际,紧扣法治中国建设的需求,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使我国的立法更加科学、更加民主,全面提升依法立法水平,让立法真正能够反映党的意志和人民的心声。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让法治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崇高的信仰,永远根植于人民心中。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必须有清醒的政治自觉,不断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做好法治中国建设的模范。党要成为带头守法的领头雁,始终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本文系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保护的立法机理与制度构建研究”(19AFX021)的阶段性成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